随着我国“放管服”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564号),原价格鉴证机构及价格鉴证师行政许可事项已取消,不再实行资格管理,转由相关社会组织实行行业自律性管理。我公司依法持有山东省价格协会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证书,是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分会理事单位,是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鉴证评估资信等级AAA级企业。
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
价格评估职业道德规范准则
价格鉴证评估文书指引
火灾损失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
水浸财产损失价格鉴证评估技术指引
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
农村产权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
机器设备价格鉴证评估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