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范围方面受《价格法》调整,根据《价格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价格行为,适用本法。在标的物范围方面,根据《价格法》第二条第二、三款“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涉案财产价格(损失)的鉴定包括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换的一切商品。价格鉴定为经济鉴证类。
关于发布《2026年价格鉴证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2026-05-22
我公司官网正式通过工信部 ICP 备案审核,获得官方认证资质
2026-05-14
我公司官网域名正式获得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颁发的《中国
热烈庆祝我公司顺利入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价格评估机构名册
2026-04-20
山东省价格协会举办的价格鉴证评估执业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圆满落幕
中国价格协会和价格鉴证评估分会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山东经验获关注